1范围
GB/T 20155-2018规定了电池中汞、镉、铅含量的检测方法。
GB/T 20155-2018适用于符合GB/T 8897.2并且单体电池质量不大于200 g的小型密封式原电池中汞.锅,铅含量的测定。
测定范围:汞含量0.05 g/g~100 mg/g;镉含量1.0 g/g~ 100 mg/g;铅含量5.0 1ug/g~ 100 mg/g.
注:各元素的测定范围下限随仪器精度性能和试料溶液制备时稀释倍数不同而不同。减小试料溶液总体积量或者增加试料称样量可以降低汞.镉、铅的测定范围下限。例如,在仪器精度性能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当试料溶液总体积为“表1电 池质量范围.型号示例与加人的试剂量"中的一- 半量时,测定范围下限为:汞0.025 prg/g.镉0.5 pg/g.铅2.5 ug/g;当试料溶液制备时稀释倍数为5时(电池样品质量20 g试料溶液总体积100 mL),测定范围下限为:汞0.01 pug/g.镉 0.2 pug/g.铅 1.0 ug/g.
2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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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6682-2008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897.2原电池第2部分:外形尺寸和电性能要求
3试验方法一 概要
电池解剖后,用硝酸和盐酸分解、过滤制备试料溶液。采用方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或者方法二原子荧光光谱法测定汞含量,采用方法三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或者方法四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测定铅、镉含量。
4试验条件
4.1环境条件
除有特殊规定外,检验应在以下环境中进行:
a) 温度:15 C~35 C;
b) 相对湿度:30% ~90%;
c) 大气压力:86 kPa~ 106 kPa。
10.5精密度
测定结果≥100 ug/g时平行测定试验数据的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为7.5%;测定结果<100 ug/g并且不小于1.0μg/g时平行测定试验数据的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为15%;测定结果<1.0ug/g时平行测定试验数据的最大允许相对偏差为50%。
11质量保证和控制
11.1 每批样品均应做工作曲线,相关系数应大于或等于0.99.
11.2每批样品应至少做-一个空白试验,测定结果应小于2.2倍检出限,否则应检查试剂纯度,必要时更换试剂或重新提纯。
11.3 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平行样品,样品数不足10个时,应至少测定- -个平行样品。平行样品的测定结果应满足各个方法的精密度。
11.4每批样品应至少测定10%的加标回收样品.样品数不足10个时,应至少测定--个加标回收样品,汞测定结果≥1.0 μg/g时加标回收率应在75%~ 125%;承测定结果<1.0 μg/g时加标回收率应在55% ~ - 145%。镉、铅测定结果≥10 μg/g时加标回收率应在75%~ 125% ;镉.铅测定结果<10 ug/g时加标回收率应在60%~140%。
12 试验报告